2011年5月30日 星期一

(政策) 月領現金 以房養老明年試辦





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邱金蘭/台北報導】2011/05/20

因應高齡化社會,內政部及金管會等相關單位規劃,明年開始試辦「以房養老」業務,初步規劃65歲以上老人可以申貸,每月銀行會固定給付一筆現金額,「活多久,領多久」,年老後不必擔心有房子卻沒有現金。

金管會官員昨(19)日表示,內政部社會司己規劃明年試辦「以房養老」業務,初期可能會先鎖定都會區試辦,如台北市或新北市地區等。

國外以房養老商品的型態有很多種,國內目前初步規劃方向是,採取每個月固定給付一筆金額方式,借款人不用繳交利息,但利息會連同每月給付的本金,滾入貸款餘額中計算。

給付年限方面,目前有兩種方式可以考慮,一種是「給付到契約結束」,另一種則是「訂定給付年限」,如十年、20年或30年等。

所謂給付到契約結束,可能是借款人過世,或另訂其他條件,如老人搬離居住地等。

至於給付的額度,也就是貸款成數,以及利率如何估算?官員表示,相關細節尚未敲定,若以國外的經驗來看,可能會看房屋的價值、借款人的年齡等條件,而以房養老的貸款成數,通常會比一般的房屋貸款低,利率則會比一般的房貸高。

以房養老的貸款到期後,借款人可以選擇還款,也可以賣掉房子。如果處分房子時,因房價下跌,賣掉的錢還不夠償還借貸金額時,不足額部分則由政府承擔。

至於申貸對象老人的定義,國外通常是62歲以上,國內目前初步可能考慮65歲以上,單身、無子女,但擁有房地產的近貧老人,就可以考慮將房地產抵押給政府,就可「活多久,領多久」,按月領取固定生活費到死亡。

根據內政部初步規劃方向,初期試辦對象,將鎖定擁房地產價值在550萬元以上、既沒存款收入又沒有子女繼承的獨居老人最為適合。

以房養老業務,目前規劃主要是採取由「政府出資、銀行代辦」的方式進行,代辦的銀行則可以從中抽取代辦手續費,代辦銀行目前鎖定公股銀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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