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月10日 星期二

(政策) 房產贈與 規避奢侈稅高招

【經濟日報╱記者徐碧華/台北報導】 2012/01/09 10:49

根據內政部統計,去年1到11月累計的不動產贈與移轉棟數達3萬5,563棟,已超過前年全年的贈與移轉棟數,創下歷年新高紀錄。


贈與稅原是設計作為防止逃漏遺產稅用的,如今卻成為節稅工具。地政官員表示,奢侈稅上路後,還有聽說用贈與稅來逃避奢侈稅(特種貨物及勞務稅)。


歷年的1月都是不動產贈與移轉的高峰,100年1月贈與移轉高5,108件,創下90年以來的單月新高;而且新北市和台北市是各縣市中申報贈與移轉棟數最高的。由於今年雙北市大幅調高土地公告現值,預估今年1月也會是高峰。


官員表示,與奢侈稅相較,利用贈與移轉非自用住宅也要繳土地增值稅和契稅,但適用稅基和稅率比奢侈稅低。


奢侈稅適用稅率在持有一年以內出售稅率是15%,兩年內要課10%;贈與稅稅率只有10%。奢侈稅的稅基是出售金額;贈與稅是按土地公告現值和房屋評定現值計算贈與價值,而且每人一年有220萬元的贈與免稅額,還可以扣除移轉所繳交的契稅和土地增值稅。


一位會計師指出,雙北市的大廈土地持分不高,房屋評定現值離市價很遠,贈與稅的實際稅率頂多約只有市價的5%。


官員表示,目前只聽說有人談論利用贈與稅來取代奢侈稅,但未掌握實際案例,也不清楚到底有多少這樣的案件。


可以確定的是,贈與稅率在98年調降到10%,且適用單一稅率後,不動產贈與案件就快速增加,已連續兩年超過3.5萬件。


另外,去年1到11月因繼承而批次移轉的不動產棟數是3.7萬件,與贈與相當。


在85年以前,因繼承而申報的不動產移轉案件遠高於贈與案件,主要是因為遺產稅的扣除額高,幾已不必繳什麼遺產稅,反而申報贈與適用的稅基和稅率會比較高。


近幾年,因繼承而移轉的不動產棟數和因贈與而移轉的數量相當,主要是因為贈與稅因扣除額提高為220萬元後,如果移轉給小孩,父和母合計一年的贈與免稅額是440萬元,在年底和年初辦理申報贈與,兩年合計的免稅額是880萬元。

沒有留言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