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2年1月11日 星期三

(房貸) 申辦房貸 年後撥款較省




借款500萬 春節九天可省下近2,500元利息 可先和銀行商量

【經濟日報/記者陳怡慈/台北報導】 2012/01/11 08:51


圖/經濟日報提供

今年過年有九天,銀行房貸部門主管提醒,簽約購屋、房貸撥款的金額通常數十萬至上百萬元不等,建議農曆年前先喊停,等過完年後再撥付不遲。

銀行主管說,目前房貸利率大約2%左右,以向銀行借房貸500萬元為例,春節九天可省下近2,500元利息錢,不無小補。

遠雄房屋專案經理鄭美津表示,民眾買預售屋,通常分三階段付款。首先付訂金,目前約為買價的5%,買1,000萬元的房子就是50萬元;至於簽約金,通常是買價的7%至10%,另外還有15%~18%的工程款,通常每二到三個月繳一次。

上述均屬自備款,等到房屋蓋好要申請使用執照時,建商會通知民眾去銀行辦對保,等執照下來,水電接通、客戶驗收後,就可以撥款。以房貸成數七成為例,1,000萬元的房子,銀行撥款700萬。

今年農曆春節比較長,遇到這種大額撥付,可事先和銀行商量,等到過完年後再撥款。合庫主管說,銀行為資金提供者,房貸撥款涉及需求者(包括購屋買賣雙方)權益,購屋民眾可先跟賣方溝通,如果賣方也不反對,銀行會尊重買賣雙方意見,等到過年後再撥款。

台新銀行也表示,房貸撥款是配合客戶希望的交屋時間,並自撥款日開始計息,如果不急著過年前交屋,可於年後再撥款,節省過年期間休假天數的利息支出。

台新銀並提醒,1月21日至29日為春節期間,一般銀行並不營業,1月30起才會正常營業。

小額信貸部分,如民眾的繳款日期正好落在春節期間者,其繳款日將順延至春節過後的第一個營業日,也就是1月30日。台新銀提醒,若在春節過後的第六個營業日仍未繳款,會產生遲延利息。

例如,原繳款日為1月23日,因逢春節期間,繳款日順延至1月30日,即1月30至2月3日期間內繳款,無遲延利息問題,但若在2月6日當天或之後才進行繳款,便需繳納遲延利息。

基金扣款部分,如民眾於春節期間進行申購交易,或原本的定期定額扣款日期落在春節假期期間,都將於1月30日凌晨執行扣款。

台新銀提醒民眾,最遲1月29 日23時59分前,將資金存入約定扣款帳戶,若約定扣款帳戶於扣款時資金不足,將造成扣款失敗,無法進行申購交易。

沒有留言: